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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鄠姨看鄠邑之土地利用重点任务第七章

| 招商动态 |2017-02-06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耕地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2005年全县耕地总面积为38475.9(57.7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9.8 %,人均耕地面积为0.99亩。

县内南北部耕地在坡度、土壤、植被、气候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秦岭山区分布有零星坡耕地,耕地质量较差,大部分耕地都位于北部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利条件好,质量较高,占全县耕地面积的90%以上;据调查,坡度小于2°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93.45%,2° - 15°占耕地总面积的1.24%,15° - 25°的坡耕地占耕地面积的1.23%,而大于25°的陡坡耕地占到耕地面积4.08%,土层浅薄,土壤保水保肥力差。

2、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规划指标,本次规划实际安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别为38023.6公顷和35367.0公顷。在规划中多安排54.0公顷的基本农田,可用于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3、耕地布局与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耕地主要集中于北部平原区,耕地面积38475.9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5.3%。主要分布于甘亭镇、大王镇、渭丰镇、涝店镇、

甘河镇、祖庵镇、蒋村镇、玉蝉镇、五竹镇、秦渡镇、苍游镇、草堂镇及庞光镇。

为保障中心城区与工业集中区用地需求,将中心城区所在甘亭镇、五竹镇、余下镇及西安高新科技产业基地所涉及草堂镇、庞光镇辖区内部分基本农田调出1137.26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0%。将其他乡镇集中连片,质量较高的一般耕地调入基本农田保护区1660.7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5%,确保调出与调入的基本农田质量总体相当。

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管理纳入县、乡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责任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建立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以及举报奖励制度等。

(2)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要严格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加大对工矿废弃土地的复垦力度。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建设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

(3)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推进农田基本保护示范区建设,全面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目标定量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目标。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大力实施调水灌溉等重大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全面提升耕地的等级。

二、节约集约用地

1、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集约利用程度

严把新增建设用地关,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939.6公顷,其中安排“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51.0公顷,因此,较规划目标13892.0公顷多47.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增长控制在6466.5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9平方米/人以内;人均农村居民点控制在150平方米/人以内。

2、充分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规划期内,将对全县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充分挖潜,合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依据有关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应依法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积极推进低效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工作,规划期复垦927公顷废弃建设用地和坟地。

3、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发展

规划期内将按步骤有计划地稳妥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住宅建设要符合规划,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和闲置宅基地。

4、加强工业用地集中管理,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

规划期内,按照“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全县工业企业将向西安沣京工业园、西安高新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和余下镇工业区集中布局,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集约度。全县三个工业区规划面积共计45平方公里。

三、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1、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目标

全县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目标是:根据全县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保护、改善生态系统,提高土地资源生产力,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农牧业稳产、高产,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把户县建成一个经济持续发展、环境洁净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地区。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结构合理,“山青、城绿、碧水、蓝天”的生态户县。

2、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按照发展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要求,推进“项目造林抓精品、道路绿化抓特色、景区景点抓提升、苗圃建设抓后劲、小流域治理树典型、综合治理抓管护”的总体思路,以增加植被、提高林草覆盖率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建设示范基地。探索发展以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1)生态旅游区的土地利用模式

积极开展生态旅游项目,以旅游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保护促进旅游,把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发展当地经济结合起来,有序地、有限度地合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

在土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以建设生态旅游为切入点,坚持走生态破坏小、环境污染小、资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的道路,依托本县特色的河流、湿地、名山、森林等自然风光和人文资源,努力

开展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和旅游景点开发建设工作。

(2)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模式

对于水体污染、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以小流域为单元,以镇、村为基本单位,实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采取植物措施与人工措施相结合,通过法律的、行政的、技术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宣传教育环境保护知识,分阶段、分区域、分行业控制污染物排放,集中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工业污染源治理步伐,发展特色农业和名优产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排放量,兴建水土保持、治污设施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3、、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措施

(1)坚持科学发展观,将环境保护纳入政府决策

建立绿色GDP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环保意识。

(2)加强生态重建措施,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搞好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基本农田的生产条件,减少基本农田的灾害发生率。

(3)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坚持“谁开发谁管理,谁破坏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方针。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

四、土地整治

(一)土地整治潜力

1、土地整理潜力

全县现有耕地38475.9公顷,主要分布在平原地区。灌溉渠系和道路可以综合布置;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集约度不高,都有一定整理潜力。以苍游镇为土地整理试点乡镇,逐步推广到涝店镇、甘河镇和祖庵镇一带。土地整理潜力规模面积约2000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可增加耕地面积约44.0公顷。

2、土地复垦潜力

全县土地复垦以废弃厂矿、关停的窑厂和布局不合理的农村居民点为主,土地复垦潜力规模面积约413.9公顷,通过复垦可增加耕地面积约413.9公顷。

3、土地开发潜力

经过土地开发适宜性评价,以渭河、涝河等主干河流两岸的未利用土地为主,土地开发潜力规模面积约933.7公顷,通过开发可增加耕地面积约929.7公顷。

4、土地整治总潜力

到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规模面积约3347.6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约1384.2公顷。

(二)土地整治安排

至2020年全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任务量安排为927公顷,平均每年补充耕地103公顷。其中2006 - 201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为213公顷,平均每年补充耕地42.6公顷; 2011 - 2020年期间,土地开发整理的后备资源不断减少,开发整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开发整理成本不断增加,补充耕地任务量安排为714公顷,平均每年补充耕地71.4公顷。

(三)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为落实土地整治任务,在规划期内,全县共安排实施3个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工程规模面积14967.0公顷(22.45万亩),可增加耕地1600公顷(2.40万亩),投资规模约43800万元。

1、涝店镇重点开发项目。地类为沙荒草地,工程规模96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667公顷,项目估算投资额7800万元。

2、渭丰镇重点开发项目。地类为沙荒草地,工程规模66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33公顷,项目估算投资额6000万元。

3、苍游镇、涝店镇、甘河镇、祖庵镇重点土地整理项目。以苍游镇作为土地整理试点乡镇,逐步推广到涝店镇、甘河镇和祖庵镇。地类以耕地为主的农用地等,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工程规模约13333.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00公顷,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0万元。

(四)土地整治项目

规划期间,全县共落实土地整治重点项目32个,项目规模面积18386.0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1965.5公顷,预计投资32430万元。

(五)土地整治措施

1、贯彻落实土地整治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省实际,贯彻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制定户县土地权属管理和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等办法,依法保护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管理。修订全县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并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进行项目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规划设计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整治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按照依法、自愿、公平的原则调整土地权属,防止发生新的土地权属争议。验收项目应及时进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3、积极争取上级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积极探索开放性开发整理、经营性开发整理和股份制开发整理方式,吸引社会投入和农户投资投劳,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市场化。

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结合西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多种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吸收更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

建立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基金,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构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保障体系。

4、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组织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与土地整理相关的土地置换新机制,调动开展土地整理的积极性,促进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用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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